「買賣不破租賃」之涵義 上市櫃公司常會面臨來自投資人不同的提問及質疑,其中屢受質疑爭議者為董監及經理人酬勞。 究竟董監及經理人酬勞多少始為合理?法律上並無強制規定,而屬公司自治事項。但為使董監及經理人酬勞更為透明,保障投資人權益,主管機關採行了多項政策。 依100年1月12日修正之「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」第10條規定,倘若公司最近年度稅後虧損者,應於年報個別揭露董監姓名及酬金,不得僅公告酬金級距及董監姓名。(註:修正前之規定為「最近2年度連續稅後虧損」須個別揭露) 此外,金管會於99年11月增訂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6,並於100年3月訂定「股票上市或於